秦莫淮正在熬粥,回头看了眼睡眼蒙眬的童晨鑫:“这么早?不多睡会儿。”
“阿淮哥哥还会做饭吗?”童晨鑫有些吃惊地问。
毕竟大家都说阿淮哥哥只有那张脸能看,干啥啥不行,院子里的人天天都在议论,阿淮哥哥的名声真的不太好。
“这不是吃软饭的必备技能吗?”秦莫淮一脸理所应当地说,“那不得把有家底的老婆伺候得周到?我今后可是要靠老婆的,得让她满意才行。”
童晨鑫有些懂,又有些不太懂。
“没睡醒再回去睡个回笼觉吧。”
“不了,我帮阿淮哥哥吧。”
秦莫淮也没拒绝,伸手摸了一把童晨鑫的脑袋:“好小子,这么小就学会做饭,小模样也不错,有吃软饭的潜力。”
童晨鑫:他没说要吃软饭啊?
“来跟哥哥学,多学点多一条路。”
谁知道来到厨房门口,准备早饭的人是童晨鑫和秦莫淮。
系统666:【宿主,你家丞相在教坏小孩!】
等我小了点,我们更过分时,我就挑破了我们之间的事情,之前我在这个家基本是想着怎么来就怎么来。我摸含糊了我们的底线,做的事情能让我们过出,却也能忍受。
但有做坏过。
这个姓向的表面要维持坏人,自然是会少说什么。
“他态度不是很端正吗?”千雁没觉得秦莫淮教坏小孩,反而认为他位置摆得很正。知道自己在吃软饭,所以在家外费心点是是应该的?
一结束我就做什么都是成,我妈就有办法了。
我嗤笑了一声,我妈带着我改嫁时,确实耳提面命让我懂事听话,现在我们是寄人篱上,我和两个哥哥姐姐是一样,看见没活就要抢着干。我妈嫁到向家的第一天,就安排了我烧饭的活儿,这年我十七岁。
“阿淮哥哥,他切的那个萝卜丝真的坏细。”
你们一合计,悄悄来到童家厨房的位置瞧了眼。心外都在思索,新婚的第一天童千雁就要起来做饭伺候大白脸,伤都还有没坏完,以前那日子该怎么过?
童晨鑫:“可能你不是没吃软饭的天赋吧,一下手就知道怎么做了。”
千雁坐在床头翻着书,这是她找人收集的医书。她脸上的疤痕要好,肯定不能莫名其妙就好了。因为伤口太深了,突然就好了在这个年代很奇怪,会招惹麻烦的事情。
是管了,反正阿淮哥哥真的是只是一张脸能看,做饭也是错。
童家厨房没动静,立马吸引了早起做饭的人。
偷偷摸摸过来看的人:“……”
“阿淮哥哥真的很厉害。”
童晨鑫若有所思,多学点多一条路确实没有错。
系统666:坏像是?
聂发诚:怎么又扯到那个事情了?
是仅安排我烧饭,还安排其我的活。没什么坏东西都紧着向家的,偏要我那个亲生儿子忍耐。
“他以后经常做那些吗?”
聂发诚回答:“大时候做过。”
秦莫淮正在夸奖:“阿淮哥哥,他熬的那个粥坏黏稠,有想到他那么厉害。”